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我国将在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技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开拓国际市场等关键环节,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3月26日在农业部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国务院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专门出台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重大意义。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化经营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
据了解,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年户均增收2400多元;龙头企业11万家,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近几年以来,龙头企业在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维护市场稳定方面作用越来越突出,效果越来越明显。
陈晓华说,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努力补齐农业现代化发展短板的任务更加艰巨,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同时,龙头企业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采取更加直接、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扶持壮大龙头企业。
据介绍,意见提出了“五个一批”的目标,即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龙头企业集群,建设一批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构建一批优势产业体系,同时也进一步强调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陈晓华说,文件提出的政策措施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比较突出的支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支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发展产地农产品初级加工;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开展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强化人才培养、开展科技创新、承担重要农产品收储业务、建立风险基金,加大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