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正定县质监局联合河北省质检院对该县9家化肥企业生产的化肥进行抽检,检验结果合格率为89%。
此次抽检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化肥所含氮元素与标注不符。导致氮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对原材料的验收把关不严,使用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氮源;生产工艺落后,在生产过程中损失了部分氮元素;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贮存、运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使部分氮损失。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维权服务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诚征代理 | 服务声明 | 法律援助 | 网站帮助 | 媒体关注